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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林业厅驻临江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014年工作要点

 

2014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,牢固树立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,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监督工作,努力促进临江林区又好又快发展,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家园贡献力量。 一、做好伐区调查设计质量监督检查、认真完成长办委托的1%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设计前的实地踏查工作,根据伐区各因子对工艺和工程设计项目进行论证,对设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,并制定出可行性的设计方案。二是做好作业跟踪监督,确保完成抽检比例。三是加大对上报伐区的审核力度,认真采取“三审一核”的方法,确保伐区资料的真实度。四是严格执行《重点国有林区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技术方案》,认真完成长办委托的1%检查工作。 二、全面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限额的使用,要依据林业厅下达的木材计划和相关规定,对上报伐区做好全面审核统计,防止超限额报批。二是严格控制采伐指标,认真执行伐区拨验制度,重点落实好“一锯一卡、一木一检”和小班写实制度,防止超证消耗。三是认真执行木材内部运输监督制度。准确掌握木材内部运输量,防止木材流失和私售现象发生。四是抓好木材销售量的监督,防止超量销售。五是抓好销售运输环节监督,通过核对各台账、表格解决“三量”之间不协调关系,防止超量运输。 三、认真做好中幼龄林抚育监督 一要加大设计监督,严格抚育设计规程,对各因子、各工艺设计的项目都要实施严格把关,确保设计成果的真实性。二要实施抚育作业全程监督,严格遵守拨交程序,杜绝串树种、串径级、超强度、超面积和抚育不到位问题的发生。保护好保留木、幼苗、幼树,努力减少树木损伤率。三要抓好成效监测监督,积极介入对照地设立和实测,确保监测标地成效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数据真实性,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。四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 四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要遵循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。一是执法人员要持证执法。二是不越权越限执法。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四是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、行贿受贿、包庇纵容、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等行为。五是案件是否依法受理。六是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、证据是否确凿。七是适用法规是否准确。八是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。九是案件档案是否健全。同时做好病虫鼠害防治、森林防火、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的监督。 五、认真做好“毁林种参和乱挖树木专项整治行动”工作的监督 按照省厅制定的《打击毁林种参和乱挖树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要求认真开展工作,积极参与监督好此项工作。 (一)加强林参间作地使用监督 要立即开展利用林地种参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,对辖区内所有种植人参的林地和参后地全面进行清查,查清参地块数和总面积,进行分类登记造册、定点成图。对毁林种参、超批准面积种参、未经批准使用林地种参以及超期使用参地的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坚决杜绝毁林种参问题的发生。 (二)加强树木采挖监督 一是要加强树木采挖审批管理。要按照“先审批、再批准、后发证”的原则,做好树木采挖审批。二是加强树木采挖作业管理。要严格按照采挖设计实施采挖作业。采挖后必须做好土壤回填、植被恢复工作。三是要加强采挖树木运输管理。采挖树木要严格执行凭证运输制度,对无证运输、手续不全和不符合采挖规定的,要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。 六、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督 在林地征占用监督方面要贯彻执行《征占林地监督制度》,达到五项要求。一是坚持现地实审的原则。二是严格执行申报程序。三是如实收缴补偿款项。四是严格遵守批复文件。五是严肃处理非法行为。 七、加强队伍建设, 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 要继续开展创建忠诚敬业、履职尽责、开拓创新、勤政廉洁的“学习型” 监督队伍活动。要制定学习方案,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,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。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学习伐区作业质量监督技术标准、森林资源管理监督、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等内容,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 学以致用。今年仍将对学习心得、笔记进行评选,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,各监督站年内要写出十篇以上简讯,各处室对外宣传要完成三篇以上通讯报道,宣传工作将做为年底考评的重要内容。 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干部任用考核机制,实行年终考核、民主测评双向考评机制,实施能者上、庸者下的用人标准,保持监督队伍的纯洁性,增强监督系统的公信力。通过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监督人员勇于探索、创新业绩的能力,准确把握工作尺度,促进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,推动和谐林区的繁荣发展。 二○一四年一月六日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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